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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補貼、棄光限電和土地問題被稱為光伏行業的三大難題,其中光伏電站用地問題已成為光伏企業面臨的大難題。
近日,被稱為福建大的農光互補光伏項目漳浦綠領農業科技大棚光伏電站,因為違規用地問題被當地國土部門公開通報,除了被罰款14萬元之外,還被要求拆除土地上的建筑物。據記者了解,該項目是中國電力投資集團公司旗下光伏電站項目。
實際上,關于光伏項目的用地問題,國家能源局多次強調不許違規占用土地,但近年來依然有不少光伏企業因違規用地遭到主管部門的處罰。
航禹太陽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長丁文磊表示,“光伏電站違規用地處罰力度并不大,十幾萬就能了事,相對項目數億的投資,違法成本比較低。很多企業抱有即使違規用地后也只是被罰點錢就可以合法化的想法。”
每平方米罰款22元
根據此前福建漳浦縣國土資源局公開通報的《2016年第二季度漳浦縣國土資源局違法案件處罰結果公開表》的文件,漳浦綠領農業科技大棚光伏電站非法占用土地,于2016年5月被立案調查。
上述通報還顯示,福建漳浦縣國土資源局依據相關法規對該項目作出處罰:責令將非法占用的土地退還給赤土鄉浯源村委會;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設施,并處每平方米22元合計144736.24元的罰款。
據記者了解,漳浦綠領農業科技大棚光伏電站項目總投資12億元,占地2000畝,是福建省大的光伏與農業綜合開發項目。該項目旨在通過在土地上建設農業大棚種植高效經濟作物,再利用大棚的棚頂鋪設光伏組件進行太陽能光伏發電,實現“一地三用”,光農互補。該項目由中電國際新能源控股公司和福建綠領農業科技有限公司共同投資建設。
記者查詢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顯示,中電國際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于2006年12月在上海成立,上級單位是國家五大發電集團之一的中國電力投資集團公司的旗下企業中國電力國際有限公司,該公司主要從事風力發電、中小水電、生物質發電、太陽能發電等可再生能源領域的開發、投資、建設和運營。
就上述用地問題,記者致電中電國際能源,但截至發稿并未得到回復。
光伏電站違規用地頻發
今年1月6日,河北省邯鄲市公布的十宗違法用地案顯示,2014年9月,涉縣光伏電力開發有限公司未經批準,擅自占用涉縣龍虎鄉北郭口村耕地建設辦公樓和維護站,占地面積6.56畝;2015年1月8日,涉縣國土資源局依法立案查處。
2015年5月11日,青海省國土資源廳對5宗土地違法案件進行掛牌督辦。其中,共和縣光伏園區道路違法占地案顯示,2014年4月共和縣交通局未經批準擅自修建光伏園區道路,占地面積為883.26畝,均為天然牧草地,屬于未批先建的違法用地,隨后作出相應處罰。
此外,位于江蘇徐州的金典新能源光伏發電項目占地近千畝,投資上億元,今年6月被曝出非法占用占用耕地,目前該案件還并未給出處罰意見。
丁文磊向記者介紹,光伏違規用地是老大難問題,國家能源局每年給出了光伏電站指標,基本上都是地面集中式的指標,這樣就意味著和土地粘性比較大需要大量用地。
“但是國家規定的耕地紅線不能觸碰,有很多地方光伏電站對土地要求比較高,而光伏電站在能源項目中收入比較低,稅收又有優惠,所以地方對地面光伏電站并不支持。為了達到項目上馬,很多光伏項目只是從建設的方面考慮先建設起來,并未想過土地性質的問題,再加上一些地方政府審核不嚴,導致違規用地的出現。”丁文磊說道。
對于如何化解光伏電站違規用地問題,丁文磊表示,“國家能源局也多次指出,電站用地應該占用荒山和灘涂、大棚,進行土地二次利用,光伏企業應該多利用這個土地。同時,國家層面應該從指標分配上入手,目前屋頂光伏并不占指標,可以放開屋頂電站的指標。”
光伏行業專家廉銳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化解違規用地問題,光伏企業在建設之前要做好盡職調查,同時不能有僥幸心理,如果只是罰錢了事,那么損失并不大,但是被要求責令拆除已建好的項目,那么損失就會比較大。”
企業征地建光伏電站,不能跨越了這么6條紅線:
1.未經批準或者采取欺騙手段騙取批準,非法占用土地;
2.超過批準數量占用土地;
3.依法收回非法批準、使用的土地,有關當事人拒不歸還;
4.不按照批準用途使用土地;
5.不按照批準的用地位置和范圍占用土地;
6.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制定前已建的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用途的建筑物、構筑物,重建、擴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