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斯含量直接測定裝置操作規程
DGC型瓦斯含量測定裝置主要由井下解吸系統、地面解吸系統、煤樣粉碎解吸系統三大部分組成,各組成部分具體操作如下:
一、井下解吸系統
1、下井前認真檢查所需儀器是否完好,明確取樣地點及取樣記錄人;
2、詳細記錄取樣地點大氣壓、溫度及停鉆時間、取樣時間、取芯結束時間等數據; 3、井下解吸前先將解吸罐注水,取樣后迅速將煤樣筒蓋擰緊,并放入清水中觀察是否有漏氣現象, 若無漏氣迅速用乳膠管將煤樣筒連接, 啟動秒表進行讀數(每分鐘記錄一次) ; 當解吸量達到 85%時,關閉解吸閥門, 并重新將解吸儀加滿水后繼續解吸(并記錄從關閉閥門到解吸儀加滿水開啟閥門繼續解吸所用的時間),井下解吸為30min,所有數據必須做好記錄(加水的過程也算作解吸時間)。
二、地面解吸系統
1、取樣人員將井下所采煤樣應及時送交實驗室進行地面解吸;
2、先將煤樣筒出氣嘴連接到地面瓦斯解吸測量管上,開啟地面解吸裝置的背光燈管, 將玻璃管操作手柄打到吸水排氣檔, 按動真空泵啟動按鈕進行排氣吸水, 當任意一根玻璃管液面達到零刻度位置時(作為讀數標準),調節解吸管操作手柄到隔絕真空泵連通狀態,使解吸管處于密封狀態, 打開煤樣筒閥門,解吸開始前觀測液面下降情況,是否有漏氣存在,若存在要及時排除方可進行瓦斯解吸;
3、開始解吸后每隔一段時間讀取一次瓦斯含量讀數,并注意觀察解吸累積量的變化規律; 4、水分測定,將水平閥調至零位,并稱取 10g 或 5g 煤樣進行水分測定。
三、粉碎解吸系統
1、當地面解吸完畢后,打開煤樣蓋筒,用電子稱稱取煤樣的重量后,從中稱取兩份煤樣,每份重量 150g 作為粉碎煤樣;將稱好的一份煤樣倒入粉碎的缸體內, 蓋好所有的密封圈和蓋子并檢查氣密性,保證氣路系統、缸體、蓋三者之間不漏氣;
2、將粉碎機定時定到 3,5min 進行粉碎,并記錄解吸數據,當實測瓦斯體積達到測量管體積的 85%時,應重新排氣吸水后繼續粉碎讀數,直至兩份煤樣全部粉碎結束; 3、若兩份煤樣粉碎后讀數差別較大的,應再取第三份煤樣進行測定;
4、粉碎結束后,將缸體內煤樣倒出,用棉花擦拭干凈;
5、將所取煤樣分別裝入煤樣袋,并填寫好標簽(包括取樣時間、地點、深度和煤樣總重量),然后保存;將上述解吸系統所記錄的數據輸入電腦,經電腦軟件計算處理后,及時將數據結果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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